览富财经网讯:11月14日,中国证监会公布最新一期《境外刊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条件》,其中本年9月25日,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苦求书的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条件其需补充清晰四项事项且需讼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主见。
具体事项为:
第一、刊行东说念主下属公司包含“技能收支口”,请清晰近三年技能出口业务的开展情况及合规性。
第二、请进一步清晰刊行东说念主境内子公司是否存在《境内企业境外刊行证券和上市处罚试行目标》第八条文律的不得境外刊行上市的情形。
第三、请清晰刊行东说念主召募资金用途触及境外投资所实行的相干审批、核准或备案武艺情况。
第四、请清晰刊行东说念主及下属公司测度鸿沟和骨子业务测度是否触及《外商投资准入十分处罚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外资谢却或限度准入鸿沟。
据了解,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8月8日在A股科创板上市(股票代码:688099.SH),死一火2025年11月17日收盘,市值约337.6亿东说念主民币。
